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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寺与大宅门
闲来无事,又翻丰子恺,又看了一遍《吃酒》,于是便又想起招贤寺。“居临葛岭招贤寺,门对孤山放鹤亭”,丰先生在故园已毁、寄居它处的动荡随月里还能有那份闲情怡趣、还能有这份坦荡胸怀———大师就是大师。
也许真是师徒总是太相似,弘一大师对招贤寺也是偏爱的。不过,“西湖诸寺,当以是间首屈一指矣。”的评价,恐怕不仅仅指寺,更多的是对弘伞大师的赞赏吧。毕竟,南朝四百八十寺,真和尚又有几人。世间多的是名人,少的是高手。 静修于招贤寺的日子会会友、读读经、和弘伞聊聊佛,说不上闲云野鹤总也清静自在,很和他的作派。
林凤眠也是很喜欢招贤寺的,初来杭州时就居于此,后来的住处也是不远。只是不知道林校长眼中门前的西湖,是不是也象他笔下的景物一样悲凉、孤寂。
现在的招贤寺到成了间饭馆了,叫大宅门。大宅门,不知说的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压抑死寂呢,还是说的“百家老号”的盛极而衰。 发现无论是北京天津上海,还是杭州厦门,老宅子们要改造十有八九跑不了和吃有关。咱们什么时候这么爱吃这么想吃这么全民皆吃了呢?好象世上大凡有朝气够想法的朝代都没这么嗜吃吧,早年皇上吃个烤肉就乐得屁颠颠的了。 晚清到是中华饮食的大发展,不过那时的士人们好象不是忙做官就是忙考据。那时的天下————呵呵。 古罗马人也是爱吃还能吃的,贵族的流水席一开好几天,撑不下的人们只好用孔雀毛(贵族就是贵族,这东西都得讲究)捅进喉咙,吐出来再吃。不过就这样,也没给后人流下什么经典美食,由此还吐坏了不少贵族的胃。而且那时的罗马也早不是威加海内把地中海变成内海的罗马了。
坐在湖边,看着过去的招贤寺现在的大宅门,想起林校长说“人类的生活能力高于一切生物,所以人类不仅能欣赏美,且也能创造美。”很搞笑。其实人类也不仅能创造美的——还能恶搞。只不知是历史恶搞了我们,还是我们恶搞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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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并不是要八卦前辈名人的陈芝麻烂谷子,只是想说一道菜,一道家常菜,这道菜的名字就叫“张爱玲与胡兰成”。是不是一个很八卦很娱乐的名字!?
其实这菜很简单,“张爱玲与胡兰成”就是嫩姜、泡椒炒仔鸡、鸭肠。
为什么是鸡和鸭?
张、胡两位难道不是一度觉得彼此仰幕了解引为知己就象骄傲时髦的孔雀第一次照镜子才突然发现同类原来离自己如此之近,于是义无反顾投入怀抱直至缠绵绯側共结秦晋。可到头来终究还是一场鸡同鸭讲——貌似同类而已。仔鸡不正象张小姐,虽呱噪多嘴甚至稍显刻薄,但终挡不住鲜嫩多汁正当时;而脆中带韧柔肠百转的鸭肠也配得上胡先生的性情风采。 什么?鸡鸭之辈太过常见平俗?难道张胡之流不是俗得彻底的俗人吗? 那么,仔鸭配鸭肠或是仔鸡配鸡肠行不行?不知道,没试过。不过似乎鸡肠少有入菜,而鸭的肉质也不适合暴炒。其实很多时候,合并同类项不一定就会水乳交融惊艳绝世,相似不一定善终,相同也不一定美满。
如果能够文火慢炖熬够火候,鸡与鸭未尝不能够融而为一。可辛辣的名利场如上海滩,火爆的大时代如“孤岛时期”,怎么能容忍这样的慢功细活。于是嫩姜、泡椒便隆重登场。嫩姜虽是初入江湖可有股子初生牛犊的劲儿,那暗暗的辣劲让人觉得有潜力有发展一定会有“老辣”的境界。有话说:蒜辣口、椒辣胃、姜辣心 。这姜虽嫩也辣了不少人的心。而泡椒年头是久了、辣味也淡了,而且还多了份腐气、有了些匠气,可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当然,它依然还是辣得一些人胃里泛酸。)于是鲜嫩配柔韧;新辣配陈辣,既符了当日名利场旺火勤翻新鲜出炉的习俗,也合了今天人们日渐浓重“咸湿”的口味。
这菜关键是火候。不过这是废话,什么事火候不关键呢? 这菜千万不能勾欠。“沪菜”“瓯菜”都是清淡为主,轻油轻欠。况且那段起于上海了于温州的风月说到底也是他两人之间的事,似乎用不着加进其它的暧昧。 还有泡椒最好用红的,够辣,看着也鲜亮,能抓眼球。不是够红够火的腕儿,谁这么关心丫的家长里短几十年还绵绵不绝的。况当日的张小姐也确实红红火火势不可挡,要搁现在网络社会绝对是个生猛的主儿,丫的博绝对赛病人压老徐。
这菜哪儿有卖?不知道。
这菜味儿怎么样?刚做了,也吃了。好,是那酸文假醋的路子。也够刺激、能下饭(或是下酒)。
“张爱玲与胡兰成”只是一道下饭的家常菜。其实,名人们的风花雪月于我等而言不就是碟下酒下饭、娱乐生活的家常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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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身旁的已婚朋友们纷纷闹起婚变,无论是真变假变,大变小变,总之,一个“离”字总是挂在嘴边了。好象很不爽的样子。
不知怎么想起了买口香糖,总觉得婚姻就象口香糖,刚入口时总是充满着欣喜,有各种的味道,嚼着嚼着,那块胶片是软了,但味也渐渐淡了,没了。这时的咀嚼就成了一种下意识的动作,纯属是抒发内心紧张了。那块小小的胶制品也象是融入了你的血肉,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这种境界的婚姻,估计已是非金即银了,一不留神还弄个钻石婚啥的,也算是人间一幸。
可有些人,口香糖刚一入口,琢磨没两下,就觉得与想象中的味道不符,与原本的千思万虑是那么的不一样,就急着想往外吐,可这时原包装的纸早已扔进了垃圾桶,于是吐在哪里,怎么吐便成了问题,既不能随地乱吐,丢了面子,被别人质疑公德,又不好捏在手上,粘粘乎乎,烦了自己。左思右想,辗转反侧。那口香糖早已失去了原本买它的意义。
其实,大凡新品上市,总会有促销装,品尝装,这时其实就该勇于尝试,而不要顾及所谓面子了。商品社会嘛,先尝后买,天经地义,即便尝了不买,只能说明不合适,也没人会指责你,占了便宜还卖乖,吃完了抹嘴就走。其实真较起来,尝完再买,甚至尝完不买,总比买了再尝,尝了再扔的要好的多。
市面上的口味多的很,不喜欢薄荷的有橘子味的,不喜欢橘子的还有青苹果嘛。有那些口味重的,嗜好怪的说不定还能找到榴莲味的。所以先尝尝吧。先尝再买,于人于已,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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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CCTV10的一档节目,忽然发现万峰老师原来已经如此有名,已经可以和崔健,达利之流并列。诧然莫名,对于万老师的是是非非,大家已经说的太多,我也不想再发表什么,只是由此忽然回忆起了我的大学时光。
那时万老师可是我们全校的偶像,经常在午夜时分,大家选派几个男生去传达室大爷那儿打热线,用预谋好的问题与万老师纠缠不清。别的同学就把收音机放在窗户上,音量调到最大,于是夜半时分,万老师激昂的声音,伴着整楼男生的轰笑,整晚不散。那时我总怀疑会不会有个把精神比较脆弱的被万老师如此教训以后,从此举而不坚,甚至引刀自宫。当然到目前,好象还没有听到这样的案例。可能是我多虑了。
记得毕业时一个同学很感慨地对我说,大学几年,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冬天躲在被窝里一面挠脚上的冻疮,一面听谷永华。还有就是听着万峰激昂的怒骂把万千的子孙根射到墙上。
今晚坐在出租车上,的哥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听着万峰。唉,久违的万老师。
真心的感谢万老师,让我又想起了快乐的大学时光。以及让我深刻懂得了那一代知识人身上所特有的激烈,狭隘,不包容以及自以为是。当然,还有自认为的责任感。感谢万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