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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身旁的已婚朋友们纷纷闹起婚变,无论是真变假变,大变小变,总之,一个“离”字总是挂在嘴边了。好象很不爽的样子。
不知怎么想起了买口香糖,总觉得婚姻就象口香糖,刚入口时总是充满着欣喜,有各种的味道,嚼着嚼着,那块胶片是软了,但味也渐渐淡了,没了。这时的咀嚼就成了一种下意识的动作,纯属是抒发内心紧张了。那块小小的胶制品也象是融入了你的血肉,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这种境界的婚姻,估计已是非金即银了,一不留神还弄个钻石婚啥的,也算是人间一幸。
可有些人,口香糖刚一入口,琢磨没两下,就觉得与想象中的味道不符,与原本的千思万虑是那么的不一样,就急着想往外吐,可这时原包装的纸早已扔进了垃圾桶,于是吐在哪里,怎么吐便成了问题,既不能随地乱吐,丢了面子,被别人质疑公德,又不好捏在手上,粘粘乎乎,烦了自己。左思右想,辗转反侧。那口香糖早已失去了原本买它的意义。
其实,大凡新品上市,总会有促销装,品尝装,这时其实就该勇于尝试,而不要顾及所谓面子了。商品社会嘛,先尝后买,天经地义,即便尝了不买,只能说明不合适,也没人会指责你,占了便宜还卖乖,吃完了抹嘴就走。其实真较起来,尝完再买,甚至尝完不买,总比买了再尝,尝了再扔的要好的多。
市面上的口味多的很,不喜欢薄荷的有橘子味的,不喜欢橘子的还有青苹果嘛。有那些口味重的,嗜好怪的说不定还能找到榴莲味的。所以先尝尝吧。先尝再买,于人于已,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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